市委办、市府办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区范围违法建设控制和整治工作
近年来,我市市区范围内(四个街道、开发委)违法建设抬头趋势明显,个别地区甚至出现了集中建造违法建筑的现象。为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势头,以铁的决心和手段整治违法建设,近日,市委办、市府办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市区范围违法建设控制和整治工作。
通知重申了管控责任,要求严格控制新的违法建设的出现。通知指出,违法建设实行属地管控,各街道、开发委是辖区内违法建设的管控责任主体。市委、市政府对各街道和开发委实行管控违法建设的专项责任制考核;各街道、开发委要配齐配强驻村(社区)干部,对驻村(社区)干部实行管控违法建设的专项责任制考核。自通知下发之日起,驻村(社区)干部发现违法建设行为不及时或发现后不作当面现场劝阻且向所在街道(开发委)、城管执法局上报信息不及时,导致违法建设事实的,每起扣2000元奖金;街道、开发委出现经城管执法局认定的违法建设事实的,每起从市财政下拨经费中扣20000元。
通知明确指出,市城管执法局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的牵头执法部门,其中,涉及路政、水利、国土的违法建设由市城管执法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确定执法主体单位,必要时可实行多个部门联合执法。通知要求加大对违法建设整治力度,对新出现的违法建设,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求违建人限期进行拆除并恢复原貌。对拒不执行的,有关部门要会同所在街道、开发委予以强制拆除并恢复原貌;在建的违法建设,一律先停工,对拒不执行停工决定的,视作新出现的违法建设处理。经调查,属于2012年1月1日以后动工建设的,比照新出现的违法建设处理;属于2012年1月1日前的违法建设,与业已完工的违法建设另行研究处理。
为加强对市区范围内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指挥部。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和街道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在全社会真正形成“零容忍”的良好氛围。要高度重视群众对违法建设的举报工作,对第一举报人,给予每起100-500元的奖励(城管执法局举报电话:96310;开发委举报电话:83363181;城南新区管委会举报电话:83273952,83273956;鹿山街道举报电话:83206306;剡湖街道举报电话:83110175;浦口街道举报电话:83275872)。
通知指出,近期要重点整治以下三类违法建设,把违法建设高发频发的势头控制住:一是置市委、市政府三令五申而不顾的顶风违法建设,主要是2012年1月1日以后的违法建设;二是侵占国有资产,在已农转用土地上进行的违法建设;三是社会影响恶劣,有党员干部参与的违法建设。
通知要求各街道、开发委迅速行动,在3月底以前对本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一次全面摸排,特别是对规划建成区内各村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现的新的违法建设要进行逐起登记在册,并附对应的360度数码照片。摸排工作要求细致、真实,对隐瞒不报的2012年1月1日后出现的违法建设,一经巡查发现或举报查实,一律视作本通知下发后新出现的违法建设处理,并追究相关干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