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是广大市民朋友开展祭祀活动的高峰时期。然而,在祭祀时节,我们身边仍有一些不文明、不健康、不卫生、不安全的祭祀行为,既污染环境、影响市容,又妨碍了公共安全。在嵊州积极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市之际,作为城市的一分子,我们要自觉维护城市形象,“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努力倡导科学、文明的祭祀方式,营造和谐文明的新风尚。为此,特向全体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守交通秩序。据预计今年到市区各公墓祭扫的人员将达10万余人。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尽量提前或推后扫墓时间,避开3-5日的高峰期,以缓解交通压力。各祭扫点的过往车辆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进出墓区、停放车辆要自觉服从交通民警和纠察人员的指挥,以保证交通畅通和人员安全。
二、提倡绿色殡葬。积极更新传统殡葬观念,进一步移风易俗,大力倡导草坪葬、树葬、花葬等生态葬法,禁止乱埋乱葬,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土地资源,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尚。
三、开展文明祭祀。革除陈规陋习,破除迷信,大力倡导鲜花祭拜、植树祭拜、无烟祭拜等文明祭祀活动,以鲜花、植树、颂读诗文、网祭等时尚的方式,寄托对先贤和祖先的哀思和缅怀。
四、爱护市容环境。应倾心爱护优美整洁的市容环境,树立公德意识,不得擅自设立无照(证)摊点摆放祭品和销售带封建迷信色彩的丧葬用品。
五、维护公共安全。上山扫墓和进入公墓人员要自觉服从山林、公墓管理人员的管理,严禁在山林、公墓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冥器和烧香点烛。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做一个告别陋习的先行者、实践者、为建设文明嵊州作出积极贡献。
嵊州市文明办
嵊州市民政局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