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瓷砖店店员为庆贺开业,在店门口燃放烟花和鞭炮,结果被民警查获,最后两个燃放烟花爆竹的店员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
4月3日上午,剡湖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嵊州大道有人在燃放烟花爆竹。民警赶到现场,经踏看,发现是一家瓷砖店新开业,店内几个员工为表示喜庆,便在店门口燃放了几个烟花和几串鞭炮。民警将两名燃放烟花爆竹的店员带回派出所询问调查,两人承认了燃放烟花、鞭炮的行为。随即,两人分别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
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双禁”期间市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婚丧嫁娶、开业等场合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