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累朋友判刑1年 车主个人支付巨额赔款
■采访时间:4月9日
一男子没有驾驶证,却开了一辆重型半挂大货车上路,半路出了车祸,为避责任叫朋友顶替,最后害人害己,不仅自己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而且还连累朋友被判刑1年,同时,雇用他的车主还得自己支付巨额赔偿款。
王某是河南人,去年11月8日,他无证驾驶一辆重型半挂大货车从义乌驶往宁波,途经嵊义线甘霖地段时,车辆发生故障。王某便靠边停下,打开双跳灯,并在车后放置了警示牌。然后,王某打电话给朋友王某某(王某某也正开着另一辆货车从义乌到宁波,当时还在东阳地段),让王某某帮忙在东阳购买配件。随后,王某就坐在驾驶室里休息。
不久,王某突然听到车后传来很重的撞击声,下车一看,脸色立即发白了,原来一辆小货车撞在了他的大货车尾部,车子严重变形,车里的人眼看就活不了了。王某没有驾驶证,心里非常害怕,就赶忙打电话给王某某,把事故经过告诉了他,并央求顶替。王某某赶到现场,对后来赶到的交警说,是自己开的车出了车祸,而王某则开了王某某的车去了宁波。
交警发现,追尾小货车上的3人中2人死亡,1人重伤。同时,王某叫王某某顶替的事实也被交警揭穿。自然,王某被判定负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1人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属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并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最后,判处王某有期徒刑5年。王某某因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同时,因王某没有驾驶证,并有让人顶替及逃逸等情节,保险公司拒绝赔偿除交强险以外的保险,雇用王某的车主因此不得不自己承担几十万元的巨额赔偿款。
记者感慨:无证驾驶害三方,这个教训太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