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优化城市发展环境
优化城市发展环境是开展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市活动的重点内容之一。城市环境包括人居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政务环境等多方面,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直接影响着城市的形象,影响着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创建标准,切实改善人居环境,优化社会环境,使城市“硬”形象全面树立,“软”实力不断增强。
要优化人居环境,一方面要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另一方面要整治“脏、乱、差”现象。各级各部门要以城市建设推进年为契机,稳步推进道路基础设施、城市功能设施、生态环保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硬件功能。同时,要加大力度,坚持堵疏并举,严厉整治“脏、乱、差”现象,特别是要着重整治违章建筑、占道经营、户外广告杂乱、建筑工地脏乱、楼道“牛皮癣”、城郊接合部卫生等市容“六项顽症”,车辆乱停放、闯红灯、残疾人营运车非法营运、市区鸣喇叭等交通违章行为,确保我市环境有一个大的改观,让市民有一个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要优化社会环境,就必须强化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三争”、“四年”主题教育活动,不断优化政府服务环境,全面改善机关效能,提高基层群众对政府效能行风建设的满意度。各行各业要深入开展“创文明行业,让人民满意”活动、“行风评议”、“乡风评议”活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扎实推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星级宾馆饭店”及特色街、示范街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优质服务。此外,要进一步深化社区服务功能,努力为居民提供水、电、气、医疗卫生等便捷服务,推进楼道亮化、洁化、美化,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