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厂房楼顶的水泥平面已沙化
本网讯(记者 张徐)嵊州市溪滩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颇有名气的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然而如今企业却遇上成长的烦恼:2009年企业投入800余万元建成并经“验收合格”的新厂房,一直大门紧锁,原因是新厂房因质量有问题,未能搬入使用。
图发展投入800万元建新厂房
嵊州市溪滩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嵊州特色农产品米面(榨面)生产加工的企业,2008年在嵊州经济开发区征地20亩,投资建设新厂房。公司的这个工程名称为1#厂房,建筑面积为4700余平方米。厂房设计单位为浙江中利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嵊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0年6月4日更名浙江金益建设有限公司)。
2008年5月31日,溪滩食品与金益建筑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约定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50天,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双方还约定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以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并约定了工程款的支付方法以及工程延期的违约责任等事项。
2008年8月30日,金益建筑办理了开工报告,确认2008年9月1日为开工日期。
工程完工后,溪滩食品于2009年10月10日申请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同年11月17日,该工程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探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进行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随后,双方就工程款决算产生了异议,并暂定于2010年1月5日对工程款数额进行核对。但后来双方因为厂房质量问题发生矛盾,未进行核对。
验收合格的厂房隐患多多
竣工验收后,溪滩食品准备进行装修。但2010年1月初,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油漆工人在对厂房屋架进行涂料刷白的时候,从架子上爬下来,脸色煞白,连声说:“吓死了吓死了,我搞了这么多年的装修,这样的情况还是第一次碰到。”
原来,他手持涂料滚筒在给檀条进行刷白时,发现滚筒稍微一用力,本来应该纹丝不动的混凝土檀条竟然晃动了,吓得赶紧住手。公司负责人大吃一惊,就爬上去检查,情况果然如此。该食品公司立即发函给建管局、质检站、设计单位、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等有关单位反映质量问题,要求解决。但几个月过去了,无人理睬。
据了解,溪滩食品曾于2010年1月两次通知施工单位金益建筑公司来现场查看并要求返修。对方虽然承认有质量问题,但就是没有加以维修。
为了了解该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质量及安全情况,2010年6月,溪滩食品委托浙江瑞邦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1#厂房的施工质量及安全情况进行检测。瑞邦公司根据国家标准以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规定,通过对该工程结构的查勘、结构构件的检测,于2010年6月30日出具了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根据检测鉴定,发现的问题真不少,令人触目惊心。
从2009年11月通过验收评定为“合格工程”,到2010年6月检测发现存在众多施工质量问题,前后仅7个月!这样的结论,让溪滩食品陷入迷茫。
据检测显示,檀条多处存在松动,出现不同程度侧倾,现场用手可以轻轻摇动檀条;檀条由于本身施工质量或现场安装因素,致使多处檀条与支座搭接部位出现不同程度剪切破坏,檀条与支座有效搭接长度过短;而且由于现场安装因素,致使部分檀条与支座搭接极不均匀,一侧檀条搭接长度偏长,一侧檀条搭接长度严重偏短。以上种种,导致屋架檀条安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检测人员现场察看,还发现檀条明显侧倾及檀条出现剪切破坏构件的地方共有18处之多。
除此之外,屋面也是问题多多。同样因为施工质量不合格,导致框架平屋面细石砼防水层酥化及屋面边沿开裂,存在渗水隐患。而屋面细石砼防水层表面砂浆酥化严重,大面积呈严重风化状态,尤其以天沟位置较为明显;屋面边沿处多处出现开裂,局部甚至出现剥落。
记者走上了屋面,随便找了一个地方站着用脚来回摩擦,鞋子下面马上就刮起砂了了。天沟处的情况更严重,与其说是细石混凝土,还不如说是砂石铺在上面,手指一划,就可以深深的画出深痕。
检测人员分析认为,竣工才一年左右的屋面出现如此情况,主要原因就是细石砼防水层配比不合理,施工质量问题是导致屋面细石砼防水层酥化及屋面边沿开裂的主要原因。
框架填充墙的情况也很糟糕,墙体至少有19处裂缝。检测人员分析认为是施工工艺存在问题所致。
经检测还发现,隐蔽工程基础构件混凝土抗压强度抽检3处均不合格,混凝土强度设计要求为C25,检测结果最低仅为C14.3。
再如上部承重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抽检合格率仅65%,则该抽检批次构件混凝土强度不合格,且抽检构件碳化值离散较大则说明部分构件混凝土表层质量存在一定的缺陷,影响混凝土使用寿命;上部承重结构构件抽检柱构件,Z1、Z3型柱的角筋均被人为换细不满足设计要求;……
“1#厂房施工质量不合格,目前屋架支座与檀条直接搭接,无连接,不符合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不满足厂房的使用安全要求,如不及时处理,将对厂房的使用安全造成威胁。”检测公司在鉴定报告里如是表示,“建议:1、对4-23/R-U区域多数屋架预应力横梁有效截面损伤严重构件进行更换处理;考虑到隐蔽工程混凝土强度抽检均不合格,建议进行加固处理;2、由于1#厂房存在严重施工质量问题,建议由设计单位根据本报告提供的相关数据,对结构进行验算后出具改造、加固方案,由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相应加固改造施工。”
这份鉴定书,在后来的诉讼中由溪滩食品作为证据提交,并被法院采信。
漫漫官司法院判令修复
2010年5月26日,金益建筑一纸诉状递到嵊州法院,把溪滩食品推上了被告席,要求判令该食品公司立即支付工程款90万元并支付该款的相应利息。该食品公司随即提起反诉,要求判令金益建筑支付因工期延误应承担的违约金78元,判令金益建筑对工程未按图施工所造成的工程质量瑕疵进行返修,返修费用由金益建筑公司承担。
法院审理后认为,工程虽在2009年11月17日经过了竣工验收,其结论为合格,但在客观上经有关部门鉴定,房屋存在众多的质量问题,金益建筑作为施工方应当依约承担房屋质量的保修义务,所以溪滩食品要求金益建筑公司对工程质量瑕疵进行返修,理由正当,应予支持。
2011年9月20日,嵊州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溪滩食品应再支付给金益建筑工程款57万元;金益建筑应向溪滩食品支付工程延期的违约金23万元;上述两项应付之款相互冲抵后,该食品公司应再支付金益建筑公司工程款34万元;2010年6月30日浙江瑞邦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1#厂房检测出的质量问题,由金益建筑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5日内修复;驳回金益建筑的其余诉讼请求;驳回溪滩食品的其余反诉请求。
一审判决后,双方都提出上诉。市中级法院审理后,于2011年11月22日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双方的上诉,维持原判。
房顶安全人命关天
在此案中,严重不合格房顶的安全问题成为焦点问题之一。
有建筑界人士认为,屋架支座与檀条无连接,且大量檀条存在侧倾,及剪切破坏,檀条与支座有效搭接长度过短,而且由于现场安装因素,致使部分檀条与支座搭接极不均匀,一侧檀条搭接长度偏长,一侧檀条搭接长度严重偏短等不安全因素,造成整个屋顶没有整体支撑力,一旦散架,后果不堪设想。该屋顶出现这种情况,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已不能采用局部修复的方案来修复,必须整体更换。
面对已经生效判决,金益建筑一直未对上述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修复。虽然溪滩食品已于2012年1月9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3个月过去后,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
一着关注此案的王律师认为,金益建设在判决书规定期限及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给予修复的时间合计两个期限内,均未提供修复方案进行修复。根据本案实际情况,为尽快办理本案,解决中小企业“发展困境”,法院采用替代执行有法可依。
王律师的法律根据是,《民事诉讼法》228条的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由于施工单位的严重偷工减料,出现这么多的质量问题,导致厂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至今无法投入使用,给公司造成了极大的损失。”溪滩食品负责人告诉记者。据悉,公司本已洽谈好2000多万元的外贸业务出口订单,因厂房场地不符合外商验厂要求而无法落实生产。近3年来,企业被迫在外面租用生产厂房,造成了沉重的房租及工程投资利息负担,这对正处于成长期的这家小微企业来说,不啻是致命的打击。“房屋安全问题在未得到解决前,不要说法院让我们等3年,就是再等30年也不能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