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村务监督九大内容 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近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嵊州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于近日出台。该细则的出台,标志我市将开始全面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运行。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形成
据介绍,我市村务监督委员会于2008年村级换届选举时开始建立,是在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再根据实际需要,对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等进行监督的村级组织。
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期举行,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主任一般由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或党员担任。
据了解,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包括: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情况,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务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支持和配合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正确履行职责,引导村民支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的工作,协助做好解释等有关工作;主动收集并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明确监督内容和程序
根据细则,村务监督委员会将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村务决策、村务公开、资金管理、资产资源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债权债务、印章印鉴、村干部工作绩效和廉洁履行职责等9项群众最为关心的工作进行监督。
据介绍,我市一些地方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在过去的运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够重视、不会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等问题。“此次细则的出台,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内容和程序作了进一步明确,更为重要的是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赋予了应有的职权和制度保障,在运行过程中也有了更为清晰的工作方向和重点。”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如对资金的管理,细则就明确了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监督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备用金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等。并指出监督的关键环节为:是否实行村级“零招待”和“廉政灶”制度;出纳人员库存现金是否超过规定限额,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支出是否合理合规,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现象;支取大额资金或转账大额款额,是否有大额资金取款审核单;村级集体基本账户是否存在多头开户,是否存在市域外存款情况;是否有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情况;是否有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及挪用公款情况。另外,对监督的程序和原则同时进行了明确。(记者 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