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通源乡积极探索实行《村级重大事项备案制》,完善村级权力运行规范和“三资”管理制度。为解决村级干部在“三资”使用管理、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中好高骛远、不切实际、违规操作等行为,通源乡出台《村级重大事项备案制》:各村主职干部在重大事项酝酿时期,必须向乡政府上报《村级重大事项备案表》,经审核通过后专门派一位班子成员全程监控规范操作。1—4月份,全乡村级重大事项被否决3项,审核通过2项,其中完成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