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等 办理了有关人事任命事项
5月25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志龙,副主任夏春燕、沈颂理、张金初、叶江仁、俞越江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俞仲兴,市人民法院院长陈建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戚建文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和批准了市政府关于黄泽江综合治理工程(宕头分流堰至河口段)项目BT模式建设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会议还办理了有关人事任命事项。
会议审议认为,自新修订的《消防法》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消防软硬件建设和消防队伍建设,着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为保护公私财产和人民群众人身安全,保障全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议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安全防范机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网点布局,推进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场所的检查和执法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消防队伍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马志龙指出,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刻不能松懈。他希望政府和职能部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宣传要到位,队伍要健全,经费要保障,同时要正确处理好依法依规办事和服务效率的关系,处理好专业消防与社会消防的关系,处理好政府号召和基层基础的关系。对黄泽江综合治理工程,要科学细致做好前期论证等各项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严格资格审查,严把工程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