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的匡衡因“凿壁偷光”勤读书被传为佳话,但我市男子王某却因“凿壁偷烟”而再次失去自由之身。
2011年12月的一天,我市一家香烟店遭窃。剡湖派出所民警经仔细勘查,发现香烟店防范严密,但旁边的茶室由于店内财物较少,所以防范较为松懈,而盗窃者正是利用这一点,从茶室进入,然后凿穿茶室与香烟店之间只用木板隔着的隔墙,进入烟店后将价值近3万元的香烟盗走。
经过摸排,民警最后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近日,王某被抓获归案。
对自己所做的案件,王某供认不讳,同时,还招认了另外3起盗窃案。
据了解,2005年9月,王某曾因盗窃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2008年4月,王某经过努力,获得减刑释放。但他并没有珍惜重新获得的自由,出狱3年又重操“旧业”,当然他也将再次失去自由之身。
另外,警方提醒,晚上无人值守的商店,除做好自身防范工作外,还应看一下其它方面,是否还存在疏于防范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