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公务用车价格18万元以下
“三公”费用的开支情况一直是老百姓所关心的一个话题。近日,嵊州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发出通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工作力度,并发动群众一起监督。
通知规定,严禁以公务名义用公款互相吃请;严禁用公款购买高档香烟、酒和礼品;严禁以接待为名组织各种高消费的娱乐活动;严禁以任何理由向下属单位、协会以及有工作往来的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报销和列支接待费用。
“严格实行限额支出,各单位当年的公务接待费用支出须在前3年接待费平均数的基础上至少降低5%。”嵊州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副主任徐升东介绍说。
以往嵊州公车配备的标准是2.0排量,价格25万元以下。现在对公车的配备和使用也有了更严格的要求,一般公务用车排量1.8升、价格18万元以下,严禁违规换车、借车、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等;“今后,未经批准的租、借、调用车辆的费用一律不得用公费开支”。徐升东说。
接下来,将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各单位的“三公”费用开支情况进行定期排名,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对严重违反“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的,根据有关条例法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广大党员群众如发现违反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公费旅游管理规定的,可向纪检机关“12388”投诉中心举报。【来源:绍兴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