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同志 请把我的名字从老赖网上撤下来吧”
“法官同志,请把我的名字从老赖网上撤下来吧,欠的钱,我不抵赖了,现在就支付。”近日,被执行人陆某一走进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就这样说,并当场拿出一摞钱主动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
据了解,市人民法院自2010年以来在网站等开设专栏,定期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充分发挥了执行曝光机制的威慑力,实现全民监督,督促债务人履行义务,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曝光十天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2005年,本来一直由尹某、黄某承包种植花木的4亩土地,变更为由陆某承包,尹某、黄某二人为了花木不受损害,与陆某协商进行转承包,并付清了承包款项。2009年,由于集体建设需要回收承包土地,本应由尹、黄领取的退还承包款和土地补偿金却被陆某领走,双方协商无果,一纸诉状到了法院。法院判决陆某返还尹某、黄某二人款项16000余元。
但判决生效后,陆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子还是进入了执行程序。去年8月份,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立约当日陆某支付8000元款项,剩余8000元约定于2011年10月27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但到期后,陆某仍一直不履行协议,承办法官多次联系陆某,但陆某总是以在外地或者是没有钱为由,拖延支付。
在多次沟通无效后,今年4月底,承办法官将陆某的信息挂到网站“老赖曝光”平台上。但仅仅间隔不到10天,“重压”之下的陆某便立即主动前来履行义务。
群众举报 曝光“老赖”的账款被冻结划拨
“快,刚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王某在农村合作银行的账户上,有一笔资金汇入,尽快带齐手续材料,赶到银行办理冻结手续。”执行员张法官急促地跟同事说着。从接到电话——准备——银行冻结,不到2个小时,被执行人王某账户上的资金即被顺利冻结。
原来,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执行人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于2008年7月立案执行后,王某仍不履行支付加工费13余万元,市人民法院遂将其上传到“老赖曝光”平台。在临近今年春节的前夕,承办法官接到了群众举报,王某在农村合作银行有80余万元的存款,此笔款项是王某承包的窑厂到期刚退还的押金。正是因为被执行人王某的信息曝光后,得到了群众的监督支持,第一时间提供线索,得以顺利冻结相关财产,案件圆满执结。
今年1-5月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金额达510余万元
市法院执行局局长钱家仁告诉记者,为加大反规避执行工作力度,自2010年以来,该院与市内一些网站合作,在该网站的首页专设“市人民法院——‘老赖’别逃避你的责任”专门平台,专人、定期将“老赖”们的头像、姓名、住址、身份证号、执行依据和执行标的等情况上传到平台予以曝光。同时,还公布了执行举报电话和执行指挥中心电话。对于履行完毕结案的被执行人,再及时将其信息从老赖曝光平台上予以撤销。
据了解,自2010年以来,市人民法院共向“老赖曝光”平台上传“老赖”共计1300余人次。2010年-2011年,被执行人因看到该平台曝光信息后,主动来法院履行结案或经群众举报得以执结案件的达41人次/单位,涉案金额高达410余万元。而今年1-5月份,近5个月更是达到了33人次/单位,涉案标的高达510余万元,执结金额已是前两年的124.4%。
“从数据上看,‘老赖’被曝光后,在群众监督下,被执行人因怕‘蒙羞’、银行贷款受阻等等原因,其自动履行情况显著增多,效果日益显现。”钱家仁说,“执行曝光机制既方便了广大群众及时对被执行人的举报,也有利于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监督,从而有效地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充分显现了运用群众路线强化执行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