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各用电企业:
为确保嵊州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我市的社会安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有序用电工作的通知》(嵊政办〔2012〕9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嵊州市2012年公用线路有序用电避峰周期轮休表》和《嵊州市2012年专线用户有序用电安排表》,现予以印发,在有序用电执行期间,请各用电企业对照附表认真执行。
附件1:嵊州市2012年公用线路有序用电避峰周期轮休表
附件2:嵊州市2012年专线用户有序用电安排表
嵊州市有序用电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二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