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江城四海路一童装店在开业时放鞭炮庆贺,违反“双禁”规定,被公安机关处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
这天,三江派出所民警正在四海路附近巡逻,突然听到四海路上传来一阵鞭炮声,声音还不小。“谁在‘双禁’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这影响太恶劣了。”随后,民警根据声音传来的方向上前查看,发现四海路一家刚开业的童装店门口有很多鞭炮屑,硝烟才刚刚散去。
民警对店主进行调查,店主承认是自己放的鞭炮,说自己是外地来嵊经商的,不知道嵊州市区不能放鞭炮的规定,小店开业,图个喜庆和热闹,就买来鞭炮燃放。听说要被处以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店主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
民警再次提醒,双禁区域内不能燃放烟花爆竹,如果看到有人燃放,旁人请提醒或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