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
记者从6月8日上午举行的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会议获悉,我市将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部分参保人员待遇,并启动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俞仲兴出席会议。
据悉,根据省和绍兴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将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部分参保人员待遇。审核认定工作已全面展开,将于6月30日前完成。除市属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也将开始实施绩效工资。纳入本次绩效工资实施范围的其他事业单位302家,在职职工5561人,退休职工共1853人。这项工作将于6月起实施,9月底完成。
俞仲兴在会上指出,各相关单位要集中精力抓好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部分参保人员待遇工作,认真审核,做到应保尽保,努力把这件好事做好;要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加强引导,维护稳定,加大力度,确保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
会后,人力社保部门还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委及市级机关各部门有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