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价值较高的物品要“保价”
近年来,通过快递寄送物品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可一旦遇到物品在快递途中遭损,就成了一件闹心事。日前,市消保委成功调解了这样一起跨省快递纠纷。
我市崇仁镇茶农应某到市消保委投诉,称其委托快递公司运送的货物损毁,直接经济损失5000余元。原来,今年4月15日,应某通过某快递公司将价值5000余元的茶叶邮寄给江苏的客户,运费25元,因为应某平时与该快递公司素有业务往来,互相之间很熟悉,所以未对货物保价。4月18日,江苏客户联系应某,称收到的茶叶内外包装均已破损,茶叶遭不明液体污染。
应某认为,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快递公司没有尽到保护货物完好的义务,导致货物损毁,也影响了他在客户心目中的信誉,要求快递公司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5120元进行赔偿;快递公司方面则根据《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只愿意赔偿应某运费的三倍即75元。
了解事情经过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积极与该快递公司总部、客服中心等沟通,分析双方的责任,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快递公司一次性补偿应某2000元。应某对补偿结果表示满意。
消保委工作人员也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货物快递时,最好选择正规的快递公司,同时保留好所有单据。对价值较高的物品要“保价”,为自己的货物上一份“保险”;收货时,一定要验清货物后再在有关单据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