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人员运送捐赠的器官
有关人体器官捐赠的报道,近年来时有所见。想不到的是,在我们绍兴也有了第一例捐赠。这样的故事弥足珍贵,更需要好好宣传。
大概在2003年的时候,笔者曾经采访过一位尿毒症患者。由于没有肾源,他每隔一个月就需要做一次血透,尽管如此,他的生命依然在不断地衰竭中。很多年过去了,我已经记不得他的名字,但是他那种无奈绝望的神情,却还清晰地浮现在我的眼前。
权威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大约有150万人需要器官移植,而最终只有1万人能够梦想成真,比例不足1%。无数患者经历了年复一年的煎熬等待后,最终在绝望中走向死亡。由于缺少自愿捐赠,社会上还出现了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的现象,由此带来诸多社会问题。
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在遇到意外事故后,捐赠人体器官的情况非常普遍。一些欧洲国家甚至规定,假如死者生前没有明确反对过器官移植,就推定其同意捐献。也正因如此,一些发达国家的人体器官供需矛盾没有像我们这样突出。
由于思想认识上的差异,我国显然还不宜进行类似立法。但是,我们需要宣传,需要倡导,特别需要死者亲人的积极配合。这一点我们非常感谢新绍兴人李德学的家人,他们的通情达理,他们的善良淳朴,给我们树立了典范,值得大家学习。
对于死亡,有多种定义,譬如心脏停止跳动,譬如大脑停止运行。但是,如果能将一部分人体器官移植到别人的身上,在某种意义上,也是让生命得到延续。
造福他人,延续生命,让爱心永恒。捐献人体器官,正是这样一件利己利人的大好事。这样的好事,虽然我们启动得比较晚,但是,只要有了这样的认识,在关键的时刻敢于实践,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得越来越美好。【来源:天天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