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残联[2011]57号《关于开展全省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与需求实名制登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社区工作人员从6月14号对辖区内的持证残疾人采取逐户、逐人、逐项的实名制登记,内容有个人基本情况、教育情况、就业情况、培训情况、社会保障情况、康复情况、文体和社区活动情况、家庭无障碍设施情况等八个部分进行详细调查。
通过开展持证残疾人实名制登记,准确了解掌握持证残疾人现状与需求,为解决残疾人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准确依据。进一步提高残联组织为残疾人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