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嵊州市宇丰纸业有限公司、西鲍纸业有限公司等10多家位于曹娥江2的仙岩镇造纸企业与市环保局签订了保护曹娥江流域的“承诺书”,内容包括坚决杜绝在曹娥江边倾倒、抛弃、堆放污染物以及排放污水等行为,坚决做到不私设暗管偷排污染物等内容。
“承诺书”的签订将进一步督促各企业自觉履行保护曹娥江流域水环境的义务,促进企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