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近日,剡湖街道举办了为期一天的生产经营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安全知识培训,11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对象为未经培训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包括已取得安全合格证书,且有效期将满3年需换证的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者,由安监部门发放安全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