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以帮助招考内部公务员为名实施的诈骗案,被告人俞某以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返还给被害人。
年近花甲的俞某喜好赌博,家中钱财几乎已被他输尽,焦头烂额的他准备实施“钓鱼”计划,已达其谋财目的。
2011年8月,俞某向王某等人释放了一枚“烟幕弹”:谎称其子为绍兴市某局局长,有一个公务员内部招考名额,可以帮助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招录为该局公务员,但需要一定的“公关”费用。鱼饵既已抛出,俞某就等待鱼儿上钩。出于好心的王某,将此情况告诉了其朋友王某某。王某某的儿子吕某大学毕业后正寻找工作,得知有此好事,求职心切之下,王某某母子很快就落入俞某的圈套。
为假戏真做,俞某对吕某进行了详细的“面试、考察”,当场表态吕某符合招考条件,并保证能成为该局的公务员,随即从吕某处骗得资料费和人情费2000元。后俞某继续以索要人情费等各种理由,一次次骗取王某某母子钱财。直至2012年1月,被害人发现上当受骗报案时,俞某已从两人处骗得人民币3万余元。
法院经公开审理后,当庭对被告人俞某作出上述判决。
这里提醒大学毕业生和家长们,公务员招考有严格的程序,根本不存在内部名额,千万别“病急乱投医”,给骗子以可乘之机,以免造成财产损失又耽误自己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