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记者在石璜镇何王村“超龄”拖拉机解体报废现场看到,农机户黄江军送来的9台铁锈斑斑的纯农田作业拖拉机在完成登记、审核等报废手续后,被一一切割成了一堆零部件。这也意味着我市“超龄”拖拉机解体报废补偿工作全面拉开了序幕。
黄江军乐呵呵地告诉记者,这些拖拉机都是10多年前买的,老化严重,近两年添置新机后就停用了。这次申请报废后,不仅肢解下的旧设备可以卖给回收公司,而且每台还能拿到1500元的政府补贴,真是意想不到。
据了解,拖拉机报废补偿是今年政府出台的又一项惠民新政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功率在8.8——14.7千瓦的拖拉机每台报废可获得1500元补偿;14.7千瓦及以上的每台报废可获得3500元补偿。
手扶拖拉机的使用年限为12年,根据《浙江省拖拉机报废更新管理条例》规定,“超龄”的拖拉机都必须报废处理。这次有了补偿政策后,能够减少老百姓的一些损失,报废达到使用年限的拖拉机也能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交通事故,同时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据悉,目前,我市可报废拖拉机达上千辆,今年计划报废268辆。值得注意的是,纯农田作业拖拉机必须在6月30日前报废并申请报废经济补偿,其他的可逐年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