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水利局、长乐镇政府在多处设立了固定标语牌:告诫广大村民自觉遵守,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同时发挥城管中队的执法作用,发动志愿人士巡回在江河湖泊旁,利用广播宣传,要求群众不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决不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从我做起,保证水质洁净,洪水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