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时间:7月10日
为骗钱,虚构一个工程拆迁项目,然后花言巧语游说他人付定金来做。近日,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以工程拆迁为由的诈骗案,被告人王某涉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009年10月份左右,王某在广西南宁到杭州的火车上认识了潘某,两人相谈甚欢。通过交流,王某了解到潘某是搞拆迁工程的。分手后,两人相互留下了电话号码,以便今后联系。
此后,双方以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进行联系,关系也日益密切。一段时间后,王某为从潘某处捞些钱,开始策划方案。随后,她打电话给潘某,说我市一家企业需要拆迁,她能通过关系搞到这个项目,应该有一笔钱可以赚。
潘某相信了,赶到嵊州与王某会面,并到该企业外围踏看,更是相信了王某的话。2009年12月,王某打电话给潘某说工程弄好了,让潘某先付一部分定金,并提供了一个农行账号给潘某。
潘某随即将4万元现金汇入王某账户。王某收到后,又与潘某联系,告诉他厂房拆迁在2010年3月即可进行,但说还要20万元的保证金,潘某便又陆续给王某汇了17万元。
21万元钱到王某手中后,潘某再也没联系到王某,自知上当受骗,即去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王某被列为网上逃犯。此后一年多时间,王某一直出逃在外,骗来的20余万元钱也已挥霍殆尽。
2011年12月,公安部门抓获了王某。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犯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并责令王某向潘某退赔人民币20余万元。
记者感慨:不是自己的钱,终究要吐出,合法赚钱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