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一周时间,两传溺亡噩耗
编者按:每年夏天,都是安全事故高发期,游泳溺水、食物中毒、高空摔落、雷击……各种悲剧背后,总有这样那样被忽视的安全细节。为此,本报特开设“关注夏季安全系列”栏目,对此作些梳理,提出安全警示。
话题有些沉重,但未雨绸缪,总比亡羊补牢要好。
夏季游泳一定要注意安全,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每年夏天,悲剧还是常发生。天气刚热起来,夏天也才开了个头,我市却在4天时间内发生了2起因游泳而导致溺亡的事故,再次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
一周不到有两起溺水事故
7月5日下午,仙岩镇3个小孩,在暑期第一天来到位于该镇某化工厂附近的一个池塘游玩。这个池塘最深处有7米,而不幸就此发生,一个念初一的小孩在池塘游泳时开始挣扎,另两个看到后,第一时间呼喊救命。
化工厂的保安听到呼救声,立即赶了过去并同时向派出所报警,但等仙岩镇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时,已经看不到这个小孩的身影。由于水深等原因,下午5点左右溺水者才被打捞上来,但已没有呼吸。小孩的父母悲痛欲绝。
7月8日,在鹿山街道小砩桥附近,也发生了一起溺水事故。两个好友于当日下午4点左右相约到小砩桥头的澄潭江游泳。其中一人,因其亲戚就住在附近,游了几分钟后告知同伴去一趟亲戚那儿。但当他回来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同伴的衣物都在岸边,唯独看不到人。他立即跳下水寻找,但找了一圈无果,随后报警。鹿山派出所110民警赶到现场,两位懂水性的民警立即脱衣下水搜寻,但由于不知溺水者的具体位置,找了一段时间依然没有找到溺水者。后经专业打捞队前来,才将溺水者拉上岸。
野外游泳必须结伴而行 且不能“放单”
短短不到一周时间,两起悲剧令人震惊。为此市公安部门专门发出警示:游泳一定要注意安全,野外游泳必须结伴而行,且不能“放单”。
鹿山派出所负责人说,发生在鹿山街道的这起溺水事故,虽游泳者有两人结伴而行,但其中一个细节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溺水恰好发生在同伴离开的那一段时间内。
对此,这位负责人建议:到山塘水库、江河游泳,除了要结伴而行之外,还要保证不能“放单”,“始终保持两人及以上的人能够互相看到。”这样的好处是,一旦有人发生意外,马上可以进行施救。即使没有能力施救,也可以准确地向施救者说出溺水者的准确地点,以方便他人及时施救。
“民生在线”温馨提醒:以下事项还请牢记
选址:1.一定要回避水草,尽量不要去有水草的地方,被水草缠住脚可不是闹着玩的。2.不要去水流急的地方,一些游泳爱好者很喜欢找水流急的地方游泳,体会其中的乐趣,但这同样是十分危险的,所以一般人还是不要去为好。3.在砾石多的地方要注意安全,水下的石头会划破你的脚,造成感染。
选时:1.雷雨天不要游泳。2.酒后不要游泳。这个时候不仅你的身体机能不佳,更严重的是你的安全意识会大大降低。
游泳中:1. 游泳者在心理上要提高危机意识,不能因为自己会游泳便掉以轻心。2.在水特别深的水域,要对水下的冷水流有心理准备,深水区的地方常常会遇到水域深处浮上来的冷水流,这时候身体会感觉不适,人也容易在这时候惊慌,易发生抽筋。遇到冷水流不要惊慌,像平常一样游就好了。3.不要在水浅的地方跳水。如果你跳水技术不佳,在水浅的地方很有可能被水底的尖石划出长长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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