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一电镀车间承包业主熊某,在停产期间擅自违法复产,被市公安局行政拘留6天。
6月20日,绍兴市、嵊州市的环保、公安对熊某承包的电镀加工点进行了联合执法,发现该加工点未按照嵊州市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进行停产整治,仍在违法生产,且生产现状脏乱,电镀废水随处渗漏,无污水处理设施,生产中产生的含重金属的电镀废水未经处理直接通过暗管排入黄泽江,极大地危害了周边的环境安全。熊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且性质严重,故市环保局提请市公安局作出上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