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市环保局与通源乡政府对通益村塑料厂进行了现场联合执法,并现场作出了拆除主要生产设备的决定。
据了解,该粒子加工场于2010年下半年通过签订租赁茶坊自然村工业集聚区厂房进行生产,主要用回收废塑料编织袋和包装带制作塑料粒子。加工场建成投产至今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入剡源水库上游河道,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为此被列入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7号议案。市环保局接到会办任务后高度重视,多次与通源乡政府进行沟通,5月份执法人员对加工场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检查情况,直接下达了停止生产的责令通知书。
6月27日再次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加工场已停产,但仍有主要设备(如两台制粒机、粉碎机)未完全拆除,随时存在恢复生产的可能。针对检查情况,市环保局与通源乡政府联合对企业法人制作了调查笔录,并提出立即拆除主要设备的要求,企业主表示服从执法意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