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闯红灯的现象屡见不鲜
行人闯红灯的现象屡见不鲜
近日,官河路与江滨东路的交叉路口,一位市民在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转弯的小轿车擦倒在地,虽然没有什么大碍,但该市民手臂和膝盖都有轻微擦伤。一边,该市民指责小轿车不让行人,另一边,小轿车的车主则指责该市民走路闯红灯,一时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两人在路边各执一词,闹得不可开交。
机动车要礼让行人,这是每一个机动车驾驶人都知道的道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但我们同时也发现,机动车可以用交通法规来约束,但行人闯红灯的现象却屡见不鲜。
昨日上午10时,记者在城中路与北直街的交叉路口看到,由于天气炎热,不少市民在横穿马路时对斑马线两边的红绿灯置若罔闻,看车辆少,就横穿过去。当记者欲对闯红灯的一怀孕妇女加以阻止时,她说:“你看路口又没有车,走过去不碍事。”有市民称,这么热的天,若是等在路口,中暑了可得不偿失。也有市民觉得,现在的交通法规以人为本,机动车可不敢随随便便撞行人。
在东南路与医院路的交叉路口,闯红灯的行人更是比比皆是。有些人等在路口,但看到身边的人闯了红灯,自己也就赶紧闯,大有跟风之意。记者还发现,闯红灯的人以中老年人居多,而年轻人特别是学生模样的人,在斑马线上看到红绿灯大多会比较遵守。
“闯红灯是不对的,老师说过,红灯停,绿灯行。”当一位年轻母亲欲拉起身边的孩子闯红灯时,小朋友拉住了妈妈的手,对妈妈说了这样一番话。听到孩子的提醒,年轻母亲停下了脚步。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身边一位中年人还是径直朝路对面走去。虽然过往车辆不多,但看到有行人闯红灯,这些车辆不得不鸣响喇叭,一时滴滴叭叭声四起。
在市区的几个路口,记者观察发现,在有红绿灯的路口,由于机动车受到限制,行人往往会闯红灯,而在尚未设置红绿灯的路口,行人就显得比较谨慎,会做到“一看、二停、三通过”。
短评:
闯红灯现象的根源还是交通安全意识淡漠、缺乏社会公德心。大多数闯红灯的人认为,只要自己小心,闯红灯并没有那么危险;还有些人觉得等红灯是“吃亏”,闯了就避免了某种损失。其实,他们只关注了自己的利益,没有考虑对他人对机动车驾驶人造成的影响。规则,既是一种规定,也是一种约定,红绿灯不是摆设,请规范自己,对自己生命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