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时间:7月23日
采访地点:市人民法院
宋某,甘霖镇人,曾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缓刑,但缓刑考验期满才6个月,今年4月,他又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捕。
2006年7月,宋某因好奇吸食了毒品K粉,2011年,宋某看到朋友在吸冰毒,他也吸上了,然后断断续续地一直在吸。
由于吸毒,宋某就结交了一批“毒友”,今年2月份,“毒友”朱某打电话给宋某,说很想吸冰毒,宋某让朱某去他租住的房子,拿出从别处购买的冰毒,两人一起吸食了。
3月31日,曾与宋某一起吸食冰毒的朱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宋某就去甘霖镇一宾馆开了一个房间,一起住进去的还有他女朋友杜某和魏某,住在宾馆时,由于3个人都很想吸毒,宋某就拿出一些冰毒,3人一起吸了起来。
4月2日晚上,宋某在租房,“毒友”魏某打电话给宋某,说想吸冰毒,宋某让魏某自己去买来冰毒,然后到他租房里一起吸。这一次,宋某和魏某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据悉,今年以来,宋某共5次容留他人在他租住的房间或他开的宾馆房间里吸食毒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宋某已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记者后记:
毒品这东西,实在沾染不得呀,不仅贩毒是重罪,即使让他人来自己住的地方吸毒,也是犯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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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354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