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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吸毒也是犯罪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记者 袁维霞 通讯员 丁海江 2012年08月01日09:34:37 

  采访时间:7月23日

  采访地点:市人民法院

  宋某,甘霖镇人,曾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缓刑,但缓刑考验期满才6个月,今年4月,他又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捕。

  2006年7月,宋某因好奇吸食了毒品K粉,2011年,宋某看到朋友在吸冰毒,他也吸上了,然后断断续续地一直在吸。

  由于吸毒,宋某就结交了一批“毒友”,今年2月份,“毒友”朱某打电话给宋某,说很想吸冰毒,宋某让朱某去他租住的房子,拿出从别处购买的冰毒,两人一起吸食了。

  3月31日,曾与宋某一起吸食冰毒的朱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宋某就去甘霖镇一宾馆开了一个房间,一起住进去的还有他女朋友杜某和魏某,住在宾馆时,由于3个人都很想吸毒,宋某就拿出一些冰毒,3人一起吸了起来。

  4月2日晚上,宋某在租房,“毒友”魏某打电话给宋某,说想吸冰毒,宋某让魏某自己去买来冰毒,然后到他租房里一起吸。这一次,宋某和魏某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据悉,今年以来,宋某共5次容留他人在他租住的房间或他开的宾馆房间里吸食毒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宋某已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记者后记:

  毒品这东西,实在沾染不得呀,不仅贩毒是重罪,即使让他人来自己住的地方吸毒,也是犯罪呀!

  链接:

  根据刑法第354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编辑:何东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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