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日前,笔者从嵊州地税局了解到,该局通过倾力服务,做强经济发展“绿色引擎”,着力助推嵊州的领带服装产业、机械电机产业、电器厨具产业三大传统产业快速发展,也加快推动高科技低污染新兴产业发展。
一方面,高点定位,焕发传统产业第二春。嵊州素有“国际领带都市”、“中国小功率电机生产基地”之称,近年来,厨具行业的迅猛发展也为嵊州带来了“中国厨具之都”的美誉。可见传统产业在全国甚至全球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但也存在着低端加工、贴牌生产等问题。针对这一情况,嵊州市地税局制定了“商标品牌”建设以及“科研开发”项目扶持政策。要求各税务分局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调查走访,对正在进行商标申报和技术研发的企业进行重点关注,找准税收政策与这些项目的结合点,帮助企业了解、掌握、运用税收政策,从企业反映最强烈、最渴望解决的问题入手,量身定做服务措施,帮助企业节约成本、开源节流。
另一方面,以快争先,扶持新兴产业弄潮儿。重点培育新型材料产业、装备制造产业、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等新产业,建立“点、线、面”三维服务体系,一方面为新兴企业开通了窗口、网络、上门、延伸服务等四条“直通车”,为每户新兴企业建立独立税收档案,跟踪税收优惠享受情况并加以指导,另一方面及时跟踪了解市场变化,着重从企业运营中的财务管理、产品销售渠道、降低成本、物流和资金流的合理利用、资金周转等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入手,编写企业健康成长手册,将自主创新理念融入其中,着力打造独具特色的核心竞争力。
税博士
问:公司每月给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20元的独生子女津贴(三优费),请问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税。
问:个人独资企业以企业名义对另一家企业进行投资,被投资企业向个人独资企业进行分红,该分红所得是否并入企业经营收入进行税务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