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关键质效评估数据高于全省平均,位居绍兴市前列
数据显示,在省高院《2012年上半年执行案件质量效率评估数据通报》中,市人民法院执行关键质效评估数据均高于全省平均,位居绍兴市前列,执行工作呈现良好发展局面。
省高院的排名完全依赖数据说话,来不得半点虚假,足以反映市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上所做的努力。这也是市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环境整治深化年”活动,及市委政法委“强化队伍建设、净化社会风气、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生动彰显。
机制决定成效。首先是从制度上加以保障,去年5月,市人民法院出台了《嵊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规程》,在此基础上今年又出台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程》和《执行工作监督规则》。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执行程序,强化了监督制约,完善了执行流程,明确了工作节点,形成了公正高效和运行科学的执行工作机制。
在考核上,引入争先创优机制。该院下属5个基层法庭和执行局11名执行干警分4个执行小组,以庭、组为单位开展评比。法院每月落实任务到各庭、小组,月底按质效评估数据进行考核排位,并在内部进行公开通报。“没有分组考核前,大家的执行质效概念比较模糊,实施分组考核后工作目标清了,互学互赶的劲头足了,工作激情也高了。”执行人员如是说。
数据表明,与去年同期相比市人民法院平均执行天数缩短了19.12天,位居绍兴市首位。“这些制度出台后,办案更加规范了,办案流程大为缩短,涉执信访明显下降,执行效率确实提高了不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钱家仁说,对申请执行人来说,早一天执行好就少一天煎熬,这是对他们最大的安慰。
而公开执行机制,是给申请执行人带来的又一大福音。如今,只要你是某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随时都可登陆浙江法院网案件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查询案号及法院提供的查询密码进行查询,就可全面监控及了解案件执行情况,执行强制措施、中止执行和暂缓执行理由、执行结果等一览无余,充分体现“阳光执行”。
借助新闻媒体,强化执行威慑机制。通过公布被执行人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执行依据及执行标的等信息,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上半年,通过媒体曝光后,有多名被执行人主动找上门来要求将其名字从“老赖曝光”平台上撤下来,并当场出钱主动履行相关义务。
据了解,自2010年以来,市人民法院共向“老赖曝光”平台上传“老赖”信息近1500余条,仅今年上半年就上传失信个人和单位信息171余人次,共督促47人次/单位自觉履行执行义务,涉及执行标的近635万元,威慑执行效果明显。
“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在强化执行规范的基础上,该院还多方借力整合资源,构建起了由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社会参与的执行联动新格局。建立了由街道、乡镇司法所、综治办等工作人员和村干部19人组成的兼职执行协助员队伍。至目前,已协助执行案件156件,共160人次,成功率达85%以上。与公安机关执行联动,成功执结案件30余件,执行标的130余万元。
在各级法院的各类执行案件中,房屋腾退案件一直是老大难案件,特别是一套房的腾退执行工作就如同套在法院头上的一枚“紧箍咒”,常让法院焦头烂额。而今,市人民法院依法创新执行方式,找到了一条“腾退房难”的破解之路,作出了从房屋的拍卖款项中提取适当的部分给予被执行人一定安置费的新探索和新举措。据了解,从2010年到今年5月份止,该院已经成功腾退房屋57套,拍卖价款3435万元,发放安置费600余万元,社会反响良好。
另外,在执行涉企案件中,注重加大执行力度与执行和谐结合,以职工工资优先执行与各债权人债权依法保护相结合为目标,稳妥处理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涉企群体性案件,社会效果良好。对部分涉执信访,做到早预防、早预案、早处理,并建立起了一套快速、高效的信访协调机制。
与此同时,市人民法院还加强专项执行力度。上半年,市人民法院通过内部通报的形式,对13名特殊主体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常委会、市纪委、市人力社保局以及市综治委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进行了通报,涉及案件31件,涉案标的7000余万元。针对特殊主体的被执行人,该院还采取预拘留、预曝光措施,加强心理威慑。今年来,上报绍兴中院两级法院共同执行的8件疑难案件中2件已经得到圆满执结,3件处于评估、拍卖阶段,其余3件正在协商拟定执行方案,取得了较好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