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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21号文件停止执行后部分未办人员可继续补缴的工作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工农社区 张银飞 2012年08月27日 

  凡符合浙人社发[2011]221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对象,确因各种原因在2012年6月30日前未及时办理手续人员可按以下规定申请参保补缴。需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填写《解决部份221未办人员养老保障等问题的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随带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工农社区办理。部分未办人员业务申报截止日期:2012年10月15日;银行缴费截止日期:2012年10月30日。望广大社区居民相互转告。



编辑:乡镇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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