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5时许,长乐镇男子周某为庆祝店铺开业,在三江南街一店铺门口放鞭炮,被三江派出所民警查获。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他被派出所依法拘留5日。
当天早上,有群众向110指挥中心举报,说三江城有人清晨在燃放鞭炮,不仅干扰大家休息,更违反了市政府出台的《市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三江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指挥中心出警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将刚燃放完烟花爆竹还在现场的当事人周某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市公安局对周某依法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进入秋季,节假日增多,开店或婚嫁喜事等也随之增多,但广大市民还是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勿在市区内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