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3日开始,凡符合浙人社发〔2011〕221号文件规定的对象,因各种原因在6月30日前未能及时办理手续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参保补缴。龙会社区居民可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来社区填写《解决部分221未办人员养老保障等问题的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提出补缴申请。每月15日前,由剡湖街道统一上报到社保局业务受理窗口,每月21日到29日,参保人员可以到社保局业务受理窗口领取缴费通知并到农村合作银行办理缴费手续。
此次业务申请截止日期:2012年10月15日;银行缴费截止日期:2012年10月30日,请符合条件的居民群众抓紧时间办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