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2012’浙江(嵊州)森林旅游节组委会
二、作品主题和范围
围绕“山水嵊州”、“活力嵊州”主题,展示嵊州优美的自然风光、特有的人文景观、特色民俗风情和日新月异的城乡新貌,体现嵊州人与自然、生态和谐共存,展示嵊州创业乐土,激发全社会“推进跨越发展、共创共享幸福嵊州”的热情。
拍摄参考范围:嵊州市地域范围内的自然风貌、历史文化、民俗风情、城市建设、园区建设、高新产业、企业风采。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名,每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30名,每名奖金200元;
四、作品要求。
1.送稿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作品规格10英寸,方片要求8×8英寸,作品一律不装裱,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不超过6幅,组照必须粘接成组。
2.入围作品须提供原始电子文件,规格为长边3000像素以上,单幅原文件须3M以上。
3.照片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改变原始影像的技术处理。
4.寄送作品时请注明作品标题、简要说明、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5.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
五、投稿及联系:
1.作品截止时间:2012年10月30日(以寄到为准)
2.投稿地址:嵊州市摄影家协会(北直街299号嵊州市艺术村内),邮政编码:312400;联系人:卜荣伟;联系电话:13705850258
邮箱:429296745@qq.com
六、大赛有关声明:
1.参赛获奖作品,主办方可用于展览、作品集、报刊、杂志、网络等非商业性行为的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2.参展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纠纷,均由作者自负。
3.凡省级以上摄影比赛等级奖作品以及电脑合成的作品不得参赛,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4.同一作者如多幅作品获奖按最高奖项计,优秀奖除外。
5.获奖作品所得税由获奖者本人承担。6.其他未尽事宜由本次活动主办方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