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时间:10月23日
因经营亏损,新昌县小老板盛某多次向在我市的投资商高先生发送手机短信进行威胁,敲诈150万元。高先生报警后,盛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本报8月22日曾作详细报道)。近日,市人民法院对盛某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盛某有期徒刑5年。
7月30日中午,在我市投资的高先生手机上突然出现了一条短信,短信的意思是,想问高先生“借”点钱,说是“一点”,但开口的数额却是人民币150万元,并给高先生5天时间准备,而且威胁其不准报警。
随后几天,高先生又陆续收到多条短信,短信里说,如果高先生不肯出150万元钱,其家人的生命将有危险。从几条短信内容看,发短信的人对高先生一家情况还相当了解。
接连收到多条威胁短信,高先生立即向市公安局黄泽派出所报案。
8月8日,经过民警全力侦查,新昌人盛某被抓捕归案。
据了解,盛某做生意亏损,为填补资金缺口,他铤而走险,起了向高先生敲诈勒索的邪念。
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等方法,强索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盛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认罪,遂对其从轻处罚。最后,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记者后记:做生意亏损,很难;以身试法触犯了法律,付出的代价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