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水利厅发文公布2012年浙江省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达标县,我市名列其中。
据悉,自2003年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以来,我市先后建起或改造日供水3000吨以下供水设施500多处,改善37万多农村居民的饮用水条件。为确保农村饮用水工程长久发挥效益,我市从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模式、落实管理经费、加强绩效考核等方面入手,积极推进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市政府先后制订出台了农村饮用水管理实施意见、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护经费设立及使用规定、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等制度。对日供水30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工程,采取上级补助、市财政预算安排、乡镇和村自筹等方式落实长效管护经费,明确使用范围、拨付原则、拨付标准。今年市财政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全市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