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3日讯 为加强对远程教育终端站点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终端站点实际使用率和党员群众参学率,推动站点学用的正常化、规范化,嵊州市加强制度建设,采取“1234工作法”,有效提升远教平台使用率,切实增强远程教育学用效果。
“1”是开展“每月检查”。建立月度自查机制,将每月20日定为月度检查日,市远程办统一对全市463个站点登录省级远程教育平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市级远程教育示范站点培育对象、上月点击率落后站点进行重点检查,并将各终端站点登录次数进行梳理汇总,并进行分类预警通报。
“2”是实施“双色预警”。根据月度检查情况,建立“红、黄”双色预警机制,对自查中月度登录省级平台2次以下的站点进行红色预警,对2次以上10次以下的站点进行黄色预警。通过双色预警,及时提醒相关站点,并督促进行整改,确保每月无2次以下登录站点。
“3”是推行“三级通报”。为切实提升检查效果,将月度检查结果进行三级通报,首先,每月将各乡镇(街道)的月点击排名报部长及分管部长。其次,将辖区内站点月度检查中有2个及以上站点出现黄色预警或出现1个红色预警站点将直接通报单位主要领导,并要求限期整改。再次,将月检查通报情况在嵊州组工微群上进行广播,在微博上晒结果,进行评比。
“4”是突出“四个考评”。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把月度检查情况作为年底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首先,对乡镇(街道)及分管领导考评,辖区站点全年出现一次红色预警或有黄色预警,将取消个人及单位评选该年度远程教育先进的资格。其次,对普通站点考评,如出现全年出现一次红色预警或有黄色预警,将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不得作为市级示范站点进行培育。再次,对远程教育市级示范站点培育对象考评,如出现两次黄色预警,将实现一票否决制,取消示范站点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