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执照农民”到“订单农民”再到“品牌农民”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对于从事果木、花苗种植销售的长乐镇新山苗场场长李昌仁来说,这也是一年中最忙碌最幸福的季节。昨日,刚从苗场巡视回来的李昌仁风尘仆仆,却掩饰不住脸上的笑意:“刚陪着几个上海来的客户看了下花木的现场情况,客户当场拍板预订了6000多株金桂和丹桂,并达成了下一步合作的意向。”
李昌仁的新山苗场创建于1983年,从开始的仅有5亩山田,到如今已变成拥有2000余亩苗圃、3000余亩果园、30多位专业技术人员,年销售额达到近千万元的大型综合性苗木场。
李昌仁是长乐镇4万多农民中的一个。长乐拥有香榧、茶叶等多个特色农产品,销售特色农产品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60%以上。以前农民经常会碰到一个难题,就是想把农副产品销售给信誉较好的企业时,由于多数农民没有营业执照,很难与正规企业签订大额合同,只能将农副产品分散地销售出去。“前几年我们当农民的,种的时候怕种不起来,种起来以后,又怕销不出去,那些来收购的人看我是散户,一直把价格压低,当时势单力薄吃了不少亏。”李昌仁对此记忆犹新。“后来,我和几个搞种植的乡亲一起办起了苗木专业合作社,产量和销售都有了提高,卖出去的时候价格也好商量了,并且还能签订合同,有了保证。”
据了解,早在几年前,我市就鼓励农民们申领工商营业执照,转变为“执照农民”。从2008年开始,我市又将订单农业作为服务“三农”发展的突破口,逐步形成了“执照+订单+品牌”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目前,长乐镇拥有营业执照的专业合作社有140余家,依靠营业执照这本“经济身份证”,具备了市场主体资格,农民合作社可以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进入大市场,获得理想的收入。
近年来,李昌仁的苗场又通过网络,实现了网上接受订单销售苗木,使得苗木年销售额一下由以前的几万元上升到数百万元,有80%的苗木产品销售到全国各地,部分苗木还出口到韩国等国外市场。李昌仁告诉记者:“现在我这个订单农业模式,不光是接受客户给我们下订单,我还会向散户们下收购订单。有了工商部门牵头开展合同规范,执行规范的订单农业,在下收购订单时农户们看到有政府部门出面做‘中间人’,他们也像是吃了定心丸,很放心地帮我们种植。”
据市工商局副局长李国钧介绍,在“订单农民”培育过程中,工商部门一方面联合市农业局、供销社邀请专业人员对全市的农村经纪人进行执业培训和考试,至今,已组织培训14期,共有1000多农村经纪人参加了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培训提高了农业经纪人整体素质。另一方面以订单农业行政指导为手段,加强对订单农业产品生产户的合同法规宣传,同时对农业订单合同进行备案,确保农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合作社与大客户之间通过合同这一“放心丸”,解决农产品卖难的问题,保障合作社与农户们的合法权益。目前已发展农业订单26007份,涉及金额9323万元。
“接下去我还要把‘新山苗场’的商标进行注册,做‘品牌农民’”。李昌仁笑着说。据李国钧介绍,目前,工商部门正加大对合作社经营者的商标意识培训,增强经营户的品牌意识,让更多的经营户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的建立,成为“品牌农民”。
现代农业的发展对农民提出了更高的职业素质要求。与传统农民不同,新型职业农民除了是生产者之外,还是农业先进科技的应用者、农业生产的投资者、农业经营的决策者。据了解,我市积极探索农村发展现代农业新路子,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加强政策激励、培训保障、服务引导,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6万人,其中农村经纪人900余名,辐射带动了近5万农户致富奔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