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合并37省道嵊州收费站和东永公路收费站白峰岭检(补)票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37省道嵊州收费站于2012年10月31日23时58分起停止收取通行费。
二、已购买37省道嵊州收费站第四季度季票和11月份月票的车主,请携带车辆行驶证和所购买的季(月)票(发票)到月票窗口办理月票款清退手续,退票时间为11月5日至30日止,请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