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倒逼并举 提振发展信心
抓好“个转企”、规下升规上企业工作,尽快扩大规模以上企业总量,是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和努力方向。目前,“个转企”、规下升规上企业工作,已被列为全市阶段性的重点工作,这既是我市工业经济规范发展的需要,更是工业强市工作的题中之义。
为了更好地推动“个转企”和规下升规上工作,市政府将在社保费、税费和财政奖励上给予优惠扶持。社保费优惠扶持方面,原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对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后三年内,其应缴社会保险费率原则上维持原状,在上级政策范围内进行扶持。在税费优惠扶持方面,加大对实施“个转企”和规下企业升级为规上企业的税(费)优惠扶持力度,实施主体继续享受现行有关税费优惠政策,三年内免征注册费、年检费和执照工本费等规费。财政优惠扶持方面,加大对实施“个转企”和规下升级为规上合法经营企业的财政奖励力度,以企业上一年度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实缴税金为基数,经核准给予实缴税金地方留成新增部分三年内80%的奖励。
除此之外,我市还出台了四项推进政策。即:各级各类财政奖励对象、评先评优对象、向上申报项目对象原则上限于规上企业,各级政府采购对象原则上限于规上企业,规下企业不再享受项目审批相关规费的减免优惠。有限资源分配优先保障规上企业,从2013年开始,列入重点用能的规下企业按全市规上企业单位产出用电量为标准配置用电量;规下大额融资单位列入金融重点监控企业,实行银行、税务、统计“三位一体”联报会审制;规下企业原则上不再新增用地、排放、能耗等指标。将每年净增规上企业数列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高新园区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完成情况直接与年度财政转移支付挂钩,每少完成1家扣减年度财政转移支付5%。对应转未转对象,特别是应上规而未上规的,经信、税务、质监、统计、环保、工商、供电、消防等部门将根据企业用工、用电、排放以及产销、进出库等情况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
市工商局局长潘绍东说,“个转企”将有利于提升市场竞争力、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有利于企业资产转让,更有利于拓展经营领域。个体工商户的规模比较小,难以适应规模化生产经营的需要,“个转企”后,有利于在商业信誉、品牌建设、融资等方面提升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