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31岁的吕某做了一件糊涂事,为让丢了手机的女朋友高兴起来,吕某就去别人处偷了一只“苹果”手机。新手机没用上几天,民警的手铐也到了,面对这样的结果,吕某后悔莫及。
11月3日,北直街一家包店的店员向剡湖派出所的民警报案,称自己放在店里的“苹果”手机被人偷走了。民警经过调查发现,偷走该店员手机的是一位30岁左右的男子。随即,民警展开侦查。11月14日,犯罪嫌疑人吕某被抓捕归案。当民警问及被偷走的“苹果”手机在哪里时,吕某说已给女朋友在使用了。随后,“苹果”手机被追回。
据吕某供述,他之所以去偷“苹果”手机,是因为前段时间女朋友不小心将新买的“苹果”手机丢失了,因此很伤心。为让女朋友高兴起来,吕某原本想去买一只“苹果”送给女朋友的,但口袋里没钱,只好作罢。11月3日,他去北直街闲逛时,走进了那家包店,看到店员正在向消费者推荐皮包,而她的“苹果”手机就放在柜台上,于是吕某乘其不注意,偷了手机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