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省财政厅一行5人,在市财政局3位领导陪同下到长乐镇检查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省财政厅一行对长乐镇近年来贯彻落实嵊州市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扎实有力,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在监管方式上,分线和镇财政局跟踪检查、定期公示,市财政局重点复查等工作表示十分满意。希望长乐镇继续抓增收、节流,监管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