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碰撞,引发“二次灾害”,导致两名无辜人员身亡。发生在11月22日早上上三高速公路嵊州段的这两起事故,令人十分痛心。
事发当时,周某开着一辆绍兴牌照的轿车,与秦某驾驶的福建牌照重型半挂车发生碰撞,两车均有损坏。事故发生后,周某的车停在超车道上,秦某的车停在慢车道上,他们报了警,等待处理。
然而,几分钟后,一辆绍兴牌照的小型客车从后方驶来,司机王某看到前方周某的车,猛打方向盘避让。王某虽然避开了周某的车,却一头撞上了慢车道上秦某的车。
王某车内共有6名司乘人员,他们是一家公司的员工,去嵊州出差。事故发生后,车内一名21岁的绍兴姑娘金某当场死亡,19岁的小伙小樊受伤严重,其他人员无大碍。之后,高速公路交警把小樊送往嵊州市人民医院,但小樊因伤势过重,于11月23日下午死亡。
调查中,高速公路交警发现,周某和秦某的车子在事故发生后,没有按相关规定靠边停放,也没在车后放置警示标志,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此外,秦某持B证驾驶重型车(持A证才能驾驶此车),存在证驾不符的情况,而坐在秦某车内持A证的驾驶员岳某,没有阻止同伴的违法行为。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