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基层干部报酬待遇。将按照全市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适时调整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基本报酬,各村要根据实际,合理解决其他村干部的报酬待遇;同时将适当提高担任农村主职干部10周年及以上、年满60周岁的退职主职干部的生活补助标准。
二、加强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继续实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补助政策,市里将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力争到2013年全面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
三、强化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实施扶持欠发达村规模型扶贫项目建设工程,提高欠发达村集体经济收入水平。对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不足5万元的村,市里将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提高村级运转经费补助标准。同时对“双强”两新组织,上缴党费全额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