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拆迁的他为拆迁户出主意:建个冷库吧,多赔的钱分我一半
任立民原是嵊州市某事业单位一名临时聘用人员,因其平时工作表现良好,被调到“中国领带城物流中心”项目建设指挥部政策处理组工作,具体负责企业拆迁工作。任立民虽没什么官职,但权力不小,可以说,所有补偿方案的通过及补偿款的支付都必须经过他的同意。因此,指挥部领导千叮咛万嘱咐任立民要把好自己的廉政关,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这些话任立民一开始也记在心上,但时间一长便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对下发的政策规定也只是草草过目。最终在知天命之年遭遇牢狱之灾。
碍于情面 租赁经营变自办企业
2009年下半年,任立民与其他相关人员一起对拆迁范围内嵊州市瑞嘉德织造有限公司开展调查摸底,了解到该公司的厂房是从某中学租来的,对该公司应按照租赁企业的标准(补偿标准比自办企业要低得多)进行补偿。2010年3月9日,“瑞嘉德”拆迁谈判会如期举行,宋某某代表该公司参与了拆迁谈判。会上,政策处理组的另外一名成员俞某某与宋某某突然拿出一份合伙经营协议,说依据合伙协议,应按自办企业标准补偿。这与任立民前期摸底调查的结论截然相反,任立民当场提出异议,认为该公司摸底的时候明明是租赁企业,怎么会变成自办企业呢。按照规定,在此情况下,应暂停谈判并将有关情况向上反映。但任立民见其他参与谈判的人员都没有提出异议,又考虑到宋某某是俞某某的外甥,碍于情面,签字同意按自办企业的标准进行补偿,最终导致指挥部多补偿给该企业117万余元。事后,任立民收受了宋某某送的5条软中华烟。
利益诱惑 他竟替拆迁户出“点子”
2010年上半年,任立民来到王某某经营的嵊州市某某领带厂,进行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在一次调查摸底中,王某某陪任立民参观厂房,他指着一间厂房对任立民说:“我这里还有一间200多平方米的厂房闲置着,我想再安排几个做领带的手工车位,这样可以多赔点钱。”任立民一听,觉得有利可图,便给王某某提了一个“更好”的建议:“你这样做太麻烦了,还不如像别人那样建造一个冷库,多赔来的利润分一半给我。”听任立民这么一说,王某某立即心领神会,连声说好。过了一段日子,王某某便按照任立民的建议,在厂房内建起了一个冷库。
之后,在任立民的关照和帮助下,该领带厂顺利签署拆迁协议,违规多获得了78万余元的拆迁补偿。事后,王某某夫妇将3万元钱送到任立民家里表示感谢,任立民没有推让,收了下来。
伪造借据 自食苦果悔已晚
2010年10月,参与“瑞嘉德”拆迁政策处理工作的政策处理组成员俞某某,因收受宋某某贿赂案发。这对同样在拆迁政策处理过程中,违规办事、收取拆迁户好处的任立民来说,犹如当头一棒,他开始想方设法掩盖自己的罪行。
在俞某某案发后的一天上午,任立民写了一张借条,赶到王某某的商铺,将借条交给王某某,说:“俞某某被抓进去了,我写张借条给你,到时候查起来的话也可以作个证,说是借的。”王某某接过借条,向任立民保证道:“不要紧的,我又不会讲出去的。”其实两人都心照不宣,出个借条只是打个烟幕弹而已,实际上任立民不可能真正退还这3万元钱,王某某也不会凭这张借条向任立民讨要这笔钱。事实也的确如此,王某某事后就将该借条撕掉了,任立民在之后也没有向王某某提起这3万元的事。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立民归案之后,最终主动交代了假借借条以逃避检察机关追究的犯罪事实。2012年9月11日,嵊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任立民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
狱中的任立民一直追悔莫及,多次表示自己对不起组织,对不起领导,更对不起家人。由于经受不住私情私利的考验,任立民最终不仅失去了来之不易的体面工作,更给自己原本幸福的家庭造成了难以愈合的创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