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父母在菜市场或小宾馆打工,儿子无正当职业。儿子从路边买了几张“中国人民银行七号文件副本”后,谎称“为兑换香港干爹给他的13.5亿港元需缴纳手续费”,在父母帮助下屡次向亲朋好友“借”得180多万现金并挥霍一空。日前,胡某一家三口均因犯诈骗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至10年6个月不等,并均被判处罚金及剥夺政治权利。
儿子捏造巨额港币存款 两老掏尽家产
胡某和丁某系夫妻,文化程度不高,平时在菜市场或小宾馆帮人打扫卫生赚钱为生。2002年,儿子胡某某向父母要钱去香港游玩,父母为顺其心意,就答应了。
过了些日子,胡某某从香港回来了,对母亲说,他在香港认识了一个干爹,干爹从公司账户上划了13.5亿港币到母亲的中国银行账户上,这笔钱目前在办理港元兑换人民币业务,但需要向银行交纳手续费才能拿到。
虽心有疑虑,父母还是相信了。两老开始以100元、2000元不等的数额分数次给胡某某去支付“手续费”。
假冒红头文件“通杀四方”
然而,手续费似乎是个无底洞,两老的全部积蓄都给了胡某某后,13.5亿元港币仍遥遥无期,一直没有兑现。
胡某和丁某生疑了,这笔巨款到底是否存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胡某和丁某不得不相信儿子是在骗他们。与此同时,胡某某的胃口也越来越大,但在胡某某的人际关系网内,并没有人愿意把钱实质性地借给他。胡某某又让父母帮其四处去“借”手续费。
胡某和丁某明知儿子在骗钱,因为不敢接受家底被儿子挥霍一空的现实,又想到钱是拿来给自己儿子花的,也就不管那么多了,自2003年起,便帮助儿子到自己亲朋好友处四处筹措手续费。
为圆自己13.5亿港元存款的谎言,打消各借款人的顾虑,胡某某以100元一张的价格,托人伪造了假冒的红头文件“中国人民银行七号文件副本”,大致内容是,香港某公司已打进丁某在中国银行嵊州市支行的储蓄账户一笔13.5亿港元的钱款,要求丁某在七号文件下达后,限期交纳手续费领取,逾期后果自负,落款处有中国人民银行醒目的红印。
胡某某在“借钱”时,根据不同时间段及其需要,修改交纳手续费的期限和已交纳的手续费金额。其最后一张“七号文件副本”伪造了其已交纳手续费368.5万元,2012年3月10日至11日为最后一次交纳手续费的期限,金额为1.7万元。
“胡某、丁某与我娘家同村,两夫妻都是老实人,我对他们印象很好。胡某某经常开着车子来,说是银行给他配的轿车,还曾出示过一张中国银行七号文件的东西,我相信他们在中国银行有13.5亿港元存款,我就借钱给他们了。”第一个受骗的陈某回忆说道。
就这样,基于对胡某夫妻的信任,又在所谓红头文件的强力“印证”下,一个个受害人对13.5亿港元存款的事实深信不疑,一次次将钱“借给”胡某一家。至东窗事发,先后有六名受害人被骗180余万元,最多的一名被骗近百万元。
被骗财物挥霍一空 一家三口均被判刑
“2003年我开始骗钱,骗来的钱我挥霍完了。有些是交女朋友花掉的,有些是赌博输掉的,2008年我去澳门赌博输掉20多万元。”180多万元中,除借款人“催讨太紧”,胡某某略微还掉数千元之外,其余均被其挥霍。
其中一个受害人沈某被骗9.6万元后,向公安部门举报,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
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胡某某等三个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三个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