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嵊州市十八都江、双溪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区概况
十八都江、双溪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为2012年度实施的项目,由省发改立项,总投资746万。
十八都江位于下王镇,其流域面积53km2,现有水土流失面积14.23km2,本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42km2,总投资460万元,对溪后、高彦岭、泉岗、下王、上店、石舍、樟家田、郑家岙等村实施砌坎保土和修建排水沟、截水沟、拦沙坝、沉砂池、蓄水池等水保措施。
双溪江位于谷来镇,其流域面积32.09km2,其中现有水土流失面积8.82km2,本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1km2,总投资286万,对榆树、吕岙、袁郭岭、双溪、北岙等村实施砌坎保土和修建排水沟、截水沟、拦沙坝、沉砂池、蓄水池等水保措施。本项目根据地型条件,在靠近村庄且交通便利的缓坡地营造经果林,在产生轻中度水土流失集中的硬叶林内补植水土保持林,对轻中度水土流失且远离村庄、高度相对集中的林地,实施封育管护,并结合发生的水土流失的坡面、沟道布设小型拦蓄引水工程措施,在减少坡面径流产生的水土流失基础上,为当地群众提供蓄排水等便利的灌溉条件。通过治理有效地控制了水土流失,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80%以上,建成了较完整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
项目区效益分析
1.生态效益:包括蓄水效益和保土效益,蓄水效益即改变微地型、增加地面植被、改良土壤性质,增加土壤入渗,形成“土壤水库”;修建小型蓄水工程、沟底谷坊、坝库工程,以拦蓄地表径流。保土效益即增加地面覆盖,减少土壤溅蚀,变坡地为平地、改良土壤理化性质,减轻面蚀;项目区通过工程、林草等措施治理后,各项保水保土功能得到正常发挥,有利于减少河道下游淤积,保障项目区的工农业生产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社会效益;通过综合整治后,减轻水土流失对土地的破坏,保护土地完整;减少下流河道淤积提高泄洪能力,有效减轻洪涝灾害对农业造成的影响,减少农作物的损失;区域内植被覆盖率增加,通过植被蓄水保土作用,可有效减轻区域滑坡、泥石流等危害,有利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小型蓄排水工程兴建在防治水土流失的同时减轻了干旱对农业的影响,有利于项目区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效益农业的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有利于提高土地产出率,合理调整山区的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有效改善当地人居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从而推动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为打造绿色嵊州、全面进入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3.经济效益:水土保持直接经济效益是指在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的土地上生长的植物产品所产生的效益,以及各项治理措施增加的蓄水保土效益。该项目两条小流域共治理18.52km2,据计算两项目区年保土约6661吨,每年保土效益为3.33万元;蓄水133.51万m3,每年产生效益为13.35万元;实施砌坎保土工程12.3公顷,按农田0.5万元/公顷,每年可增加农民收入6.15万元;实施水土保持林、封育管护1655.1公顷,可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每年10.23万元;营造经果林74.3公顷,按1.2万/公顷,可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每年89.16万元;以上合计每年可产生经济效益为122.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