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我市交警在路上查获一辆车身颜色与行驶证上登记颜色不符的雪佛兰小轿车。
据车主称,他为了个性化,就买了彩色贴纸贴在车身上,没有想到这一举动违反了法律。根据《道路安全交通法》16条第1款之规定,车主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将被处以20—2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