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的销售部有个职位,正适合你女儿,要帮忙介绍吗?我可以帮你在淘宝网上销售你生产的农副产品,要帮忙吗?”男子袁某以帮人介绍工作、销售农副产品为由,骗钱4万多元。近日,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2年4个月。
袁某家住剡湖街道。去年1月份,袁某在杭期间,碰到女子余某,余某有一个女儿,毕业了还没找到工作。袁某就跟余某说,他认识阿里巴巴的高层,阿里巴巴销售部在招工,他可以帮忙介绍。看余某同意,袁某就以报名费和培训资料费为名,先骗取了余某400元现金,然后又以需要电脑拷贝应聘考试资料为由,骗取了余某家两台笔记本电脑以及现金,共计6076元。余某醒悟后向杭州市公安局报警,去年1月10日,袁某被抓获并被拘留,2台电脑被追回,袁某另返还了400元现金。
去年2月8日,袁某被取保候审。但在取保候审期间,袁某不思悔改,4月份回到老家嵊州,与鹿山街道的张某相识。看到张某有一些钱,袁某又动起了心思。他对张某说,会帮其将农副产品放到淘宝网上销售,还向张某描绘了农副产品上淘宝网的美好前景。张某同意了,袁某就以支付淘宝网空间使用费、网站关键词链接费、广告费等名义,先后从张某处骗取人民币37330元。
后来张某报案,去年6月26日,袁某被抓获。
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袁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4个月。
记者后记: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人财物,第一次被抓后就应该悔悟,谁知还故技重施,实在罪不容恕。